征收财务汇报局交易征费
2021-12-17
致尊贵的客户:
根据政府在 2019 年 5 月 17 日 宪报刊登的《〈2019 年财务汇报局(修订)条例〉(生效日期)公告》及香港交易所于2021年10月21日之通告。由2022年1月1日起,证券买卖双方须缴付征费予财务汇报局(「财汇局交易征费」)。买卖双方须分别缴纳每宗交易金额0.00015%的财汇局交易征费(包括首次公开发售股份和优先发售股份)。
详情请参阅香港交易所通告﹕
https://www.hkexgroup.com/-/media/HKEX-Market/Services/Circulars-and-Notices/Participant-and-Members-Circulars/HKSCC/2021/cc_HKSCC_NOM_339_2021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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